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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向股东派发实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21-12-28 16:47:30 422 信息来源:企问通编辑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700.HK)2021年12月23日早间发布的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按合资格股东持有每21股腾讯控股股份获发1股京东集团(股份代码:9618.HK)A类普通股的基准,以实物分派的方式宣派由腾讯控股通过HuangRiver间接持有的约4.6亿股京东集团A类普通股。腾讯此次派发的4.6亿京东股的总价值约为1277亿港元(约合1042亿元人民币)。

由于腾讯控股及京东集团都是注册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上市的企业,国外的税法不懂,我们还是回到内地的税法下来分析其税务处理。假如A股上市公司“陇税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时,将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招商银行”股票分配给股东来取代现金分红,其实就相当于“陇税股份”出售了“招商银行”股票,再用现金对股东进行分红。因此,“陇税股份”需要就分配的股票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证券交易印花税。但其实,在内地的法律下,因为涉及到复杂的过户问题,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分红应该是没办法操作的。

A股上市公司曾经有过类似于实物分红的先例。原南方食品(股票代码:000716,现股票简称黑芝麻)是A股首家向股东发放实物的上市公司,2013年4月发布公告,在公司股东中开展新产品品尝活动,股东为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后来也有很多公司有类似的操作,如青青稞酒向股东免费赠送青青稞酒礼品盒一套、中超控股给中小股东赠送紫砂壶、黄山旅游股东可享受景区门票免费政策等等,一直在去年疫情期间,全新好发布公告称,向公司股东免费赠送消毒灭菌纸巾及民用一次性口罩。上市公司向股东派发实物,无论是否被认定为分红,均需做视同销售来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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