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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出新公示!2021年,这样情况公转私

2021-07-10 14:23:36 422 信息来源:企问通编辑
众所周知,金税四期大数据化,企业信息透明化,企业和银行等各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监控企业运作。一旦有问题,相关部门将会相互配合调出数据以便核查稽查。
在实务中,哪些情况会被重点监管呢?这9种情况,建议企业自查:
1)现金交易金额超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金额过大,境内转账超50万,境外转账超20万;
4)企业规模很小的,却常有巨大的流水;
5)转入转出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6)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无关;
7)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8)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9)闲置账户,突然启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除了以上9种情况将会被重点监管外,企业还需要从这7个方面规范起来,以免引起税局重点稽查。如下:
1、企业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却不开票,给客户多开票等等。注意,这操作不合规的!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还可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注意!这三种企业收入的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2、企业成本费用
有的企业还会通过成本费用入手,虚增或虚列成本费用开支,导致利润减少,即可减少税收。这操作也是不合规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
2)公司没有车,却有大量的加油费;
3)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
4)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
5)购买发票,替代票等;
6)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票;
7)计提了费用却没有发票等。
3、企业的利润
企业的利润是即可体现企业的盈亏情况。那么,如果企业长期亏损,或者异常盈利大,也要相结合同行业的利润情况,来判断企业利润是否合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逻辑不合理;
2)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利润总额不一致;
3)企业常年亏损,却依旧经营;
4)同行业利润偏低等。
4、企业的库存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数据将会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5、企业交纳的税额
许多人只知道公司经营需要交税纳税,但是,却不知道纳税异常有哪些情况!这些异常情况,财务会计人员要注意了!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浮动超过20%,将会重点调查;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
5)企业的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
6)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
6、企业的公户
早已实收“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局、银行等机构可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因此,企业信息的透明化,企业银行账户转款并不是那么容易随意转转出出了!
7、企业的社保
从去年11月1日起社保入税后,也就是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局统一征收了。企业不能随意给员工不交社保了!比如以下这些操作也是不合理的。
1)试用期不缴社保;
2)代别人挂靠社保;
3)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
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没缴;
5)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
6)档案未转就不给交社保等。
以上情况通通违法的!
公户转个人户
9种情形是合法的,财务放心大胆转
不少人心里有疑问:这些情况引起重点监管或重点稽查,那所有公转私都不行了?其实,公转私并不是全不行,以下几种情况公转私是允许的。往下看~
1、发放员工工资
某公司将对工账户的50万元在每月发放工资日逐笔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个人账户上,该公司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义务。
2、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配
某公司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会定期将扣除费用、缴纳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转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3、员工差旅费报销
某公司将对公账户的2万转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注意:留存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4、股东利润分配
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100万元转给股东个人,这100万元是已经缴完20%股息红利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5、支付个人劳动报酬
某公司将对公账户支付讲座老师的讲课费10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中,这10万元是缴完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税后报酬。
6、向自然人采购
某公司向个人采购一批物品,金额10万元,取得自然人在税局代开的发票,该公司通过对公账户的10万元转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上。
注意:要索要发票、留存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
7、归还个人借款
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上的10万元转给刘总个人账户上,用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借款。
注意:公司长期借股东钱未还,有账外资金回流的情况,一旦被稽查,税局就会怀疑是否存在无票收入等违法行为,风险巨大。
8、支付个人赔偿金
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上的5万元转给陈某个人账户上,用来支付陈某的违约金、赔偿金。
注意: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9、公司向个人房东转房租款
公司租个人房屋用于办公,每月向个人房东支付房租款,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
注意: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水电费由公司承担。实务中,水电费税前扣除需要取得对方发票复印件及分割单、收据,以及本公司付款有关证明。
因此,以上9种公转私的情况是允许的!其他情况转给私账都是有风险,需要当心!
不合法合规私户收款风险
如今,很多老板为了方便用微信、支付宝或者个人账户等收款,这些账户有频繁或高额交易记录的,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的。这些将会面临哪些风险呢?
1、触犯逃税罪
不开票不纳税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如下),已构成偷税。
2、触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不少企业老板认为,自己是老板,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销售款也是应当的。却不知,公司与老板的钱不能混为一谈的。若出现公司收入直接转到个人账户,个人将直接侵占或挪用公司资产,极易触犯《刑法》第271条、272条之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3、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发生股东和公司人格混同,股东个人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给老板和会计
5个重要提醒
1、银行税局共享信息
银行、税局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局一有需要,想要查某私户的资金变动,是非常方便的。
2020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局、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局严格监管,一旦有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税四期系统,在三期的基础上,再次加大对企业的监管。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并会自动对比并分析,提示企业异常现象。
系统监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负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局在办公室即可知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
3、虚开发票不可有
税局已经实行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税局对于企业虚开,很容易被识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
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4、偷逃税列入黑名单
一旦发现企业有偷逃税,罚款是必不可少,还会被列入黑名单。甚至还会影响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得不偿失~~
对于偷逃税企业,直接判定为D级,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以及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或火车票等联合惩戒措施。
5、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
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遇到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业老板,最好尽早告辞!不仅老板,财务会计都务必重视!
以上内容,对于公转私哪些情况是被允许的,不涉风险!对于哪些情况企业该自查,预防企业将被重点监管或重点稽查!你掌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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