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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溶剂油墨,这4类油墨均属符合新国标的低VOC产品 |附GB 38507

2020-12-29 15:56:44 422 信息来源:企问通编辑
本标准规定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给出了相关的油墨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和禁用溶剂清单。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状态的各种油墨。

本标准不适用于印刷时用于调节油墨上机性能的添加剂、稀释剂等,也不适用于印刷时用到的洗车水等产品。

哪些原辅材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产品?

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有这么一个规定:“(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因此,搞清楚哪些原辅材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产品显得尤为重要。

这次要介绍的是“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根据《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按产品组成中使用的主要稀释剂差异,油墨可分为以下5类:

1.溶剂油墨;

2.水性油墨;

3.胶印油墨;

4.能量固化油墨;

5.雕刻凹印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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