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奕升工艺鞋底厂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12-29 1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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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企问通编辑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奕升工艺鞋底厂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龙东路
建设内容: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奕升工艺鞋底厂位于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龙东路(地理坐标:N23.559406° ,E116.637719°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占比12%。占地面积1990m2,建筑面积19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拉丝加工、塑料鞋底制造生产,预计项目建成后金属拉丝年产量为1920吨、塑料鞋底年产量为100吨。项目员工人数为1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每天开工8小时,年开工280天。(200-400字)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奕升工艺鞋底厂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广东中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
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奕升工艺鞋底厂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龙东路。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拉丝加工、塑料鞋底制造生产。项目于2020年9月通过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的审查批复,批文号为安环建[2020]193号。
项目总投资为100万,环保投资12万;项目占地面积1990m2,建筑面积1900m2,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建设完工。本次验收检测主要是对已竣工投产试运行项目进行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1、验收监测结论: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
(1)工业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两者中的严者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酸雾(氯化氢)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的要求。
(3)恶臭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要求。酸雾(氯化氢)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第二时段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4)一般固废的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分类管理、分类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
(6)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0.00231t/a)符合安环建[2020]193号文中的总量控制指标(0.00252t/a)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期间,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建议:
1、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为防止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在生产过程中操作工人应佩戴口罩、穿工作服等,做好防护措施。
3、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
4、在厂区内进行合理化绿化、种植防护林木等,既可美化环境。又可减弱噪声和废气,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0年 12月 28日至2021年 1月 22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